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概述并分析了我国目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现状,梳理了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分析了我国目前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监督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管理;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质量和效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根据现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其适用范围不能涵盖本文要讨论的内容。在此前提下,很有必要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进行规范。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实际,对预案编制的基本思路、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备案管理等3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中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多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鉴别程序如图1所示。为便于管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行业、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将46大类、479小类固体废物列入危险废物范围。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有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其中工业危险废物是最主要的类型,几乎来自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据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金属矿采选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的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多。医疗危险废物主要是各种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种临床医疗废物,包括废药品、废医疗器械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主要有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杀虫剂、废油漆、废电池、废温度计等危险废弃物。
GTIC总部实验室可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系列、《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7),针对未列入名录重点危险废物进行属性鉴别,评估固废处置过程存在的风险,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可面向全国各大生产企业承接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与检测,根据危险废物特性检测结果,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与判定,并出具危险废物鉴别报告。